本品是一种过氧化物酶体增殖激活受体δ(PPAR)激动剂,用于治疗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 (PBC)成人患者。
【适应症】
本品是一种过氧化物酶体增殖激活受体δ(PPAR)激动剂,用于:
1)与熊去氧胆酸(UDCA) 联合用于治疗对UDCA临床应答不足的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 (PBC)成人患者。
2)或单药使用治疗对UDCA不耐受的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PBC)成人患者。
限制使用:
不建议患有或进展为失代偿期肝硬化(例如腹水、静脉曲张出血、肝脑病)。
【推荐剂量】
每次10mg,口服,可随餐或空腹服用,每日1次。
【不良反应】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5%):头痛、腹痛、恶心、腹胀和头晕。
【药理作用】
本品是一种过氧化物酶体增殖激活受体δ(PPAR)激动剂。然而本品对PBC患者发挥治疗作用的机制尚不清楚。可能与治疗效果相关的药理活性包括通过激活PPARδ(一种核受体,在大多数组织中表达,包括肝脏)来抑制胆汁酸合成。已发表的研究表明,
本品活PPARδ可通过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21(FGF21)依赖的CYP7A1(从胆固醇合成胆汁酸的关键酶)下调来减少胆汁酸合成。
【贮藏】
在20ºC- 25ºC温度下保存,允许在15ºC-30ºC温度范围内波动。
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有效期】
48个月
【使用方法】
-本品口服给药。
-可随餐或空腹服用。
【推荐剂量】
每次10mg,口服,可随餐或空腹服用,每日1次。
【剂量调整】
无
【服用过量处理】
接受5或20倍本品推荐剂量的PBC患者出现了肝转氨酶、肌肉疼痛和/或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在 本品停药后消退 。
本品过量没有特定的治疗方法。根据患者的临床指征,进行一般支持性治疗。如有指征,应通过呕吐或洗胃消除未吸收的药物。由于本品与血浆蛋白高度结合,因此不应考虑血液透析。
【漏服处理】
无
【不良反应】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5%):头痛、腹痛、恶心、腹胀和头晕。
【注意事项】
-骨折:
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应考虑患者发生骨折的风险。应根据当前的护理标准监测患者骨骼健康。
-肝功检查异常:
在开始本品治疗之前,应获得患者基线临床和肝功评估化验,并在治疗期间进行肝功监测。如果肝功检查恶化,请中断或停用本品。
-胆道梗阻:
避免用于完全胆道梗阻的患者。如果怀疑胆道梗阻,请中断本品治疗并根据临床指征治疗。
【禁忌】
无
【特殊人群】
-肝功损伤:
监测肝硬化患者有无失代偿。如果患者进展为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B 或 C),应考虑停用本品。
-妊娠:
本品用于孕妇的临床数据不足以评估新生儿出生缺陷、流产或药物相关的其他母体或胎儿不良结果。
-哺乳期:
无相关数据。
-儿科患者:
本品用于儿科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老年人:
本品临床数据75岁以上老年人数据不足。
-肾损伤:
轻度、中度和重度肾损伤患者的推荐剂量无需调整;接受透析的终末期肾病患者,尚未进行临床研究。
【适应症】
本品是一种过氧化物酶体增殖激活受体δ(PPAR)激动剂,用于:
1)与熊去氧胆酸(UDCA) 联合用于治疗对UDCA临床应答不足的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 (PBC)成人患者。
2)或单药使用治疗对UDCA不耐受的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PBC)成人患者。
限制使用:
不建议患有或进展为失代偿期肝硬化(例如腹水、静脉曲张出血、肝脑病)。
【药物相互作用】
-OAT3 抑制剂:
避免同时使用。
-强效CYP2C9抑制剂:
避免同时使用。
-利福平:
当患者开始使用利福平时,应监测患者的生化反应(例如 ALP 和胆红素)。
-双重中效 CYP2C9 和中效至强效 CYP3A4 抑制剂:
密切监测患者不良反应。
-CYP2C9代谢不良者使用中效至强效CYP3A4 抑制剂 :
更频繁地监测患者不良反应。
-BCRP抑制剂:
密切监测患者不良反应。
-胆汁酸螯合剂:
服用胆汁酸螯合剂之前或之后至少4小时,才能服用本品,或尽可能更长间隔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