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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图西兰---Qfitlia

本品是一种靶向抗凝血酶小干扰核糖核酸(siRNA),作为常规预防疗法,用于预防或减少与血友病 A 或 B 相关的出血发作频率。

用法用量

【使用方法】
-仅用于皮下注射,不得静脉注射。
-开始使用本品前需检测抗凝血酶活性,若活性<60%,不得启动给药。
-启动本品治疗后,患者可在治疗前 7 天继续使用既往的凝血因子浓缩剂(CFC)或旁路制剂(BPA)预防治疗,且需在首次使用 QFITLIA 后不晚于 7 天停用 CFC 或 BPA 的预防用药。
-本品为澄清、无色至淡黄色溶液,若溶液变色、浑浊或含有可见絮状物 / 颗粒,或产品掉落、受损,不得使用。
-若产品储存于冰箱,使用前需取出放置至室温(至少 30 分钟);室温储存的产品可直接使用。
-注射部位:大腿、腹部(肚脐周围 2 英寸 / 5 厘米区域除外);护理人员可选择患者上臂外侧。不得注射于皮肤娇嫩、受损、淤青或有疤痕的部位。
-未使用的剩余注射液需丢弃。

【推荐剂量】
-起始剂量:50mg,每 2 个月一次。
-需根据抗凝血酶活性水平调整剂量和 / 或给药间隔,将抗凝血酶活性维持在 15%-35% 之间。

【剂量调整】
起始剂量给药后,分别在第 4 周(第 1 个月)、第 12 周(第 3 个月)、第 20 周(第 5 个月)、第 24 周(第 6 个月)检测抗凝血酶活性,剂量调整后也需检测。
若抗凝血酶活性<15%,需减少剂量,下次给药时间为前一次给药后 3 个月,剂量调整后重新启动抗凝血酶活性监测。
若 6 个月后抗凝血酶活性>35%,或患者出血控制效果不佳,可考虑增加剂量,剂量调整后重新启动抗凝血酶活性监测。
基于抗凝血酶活性水平的剂量调整详见下表。


【服用过量处理】
无

【漏服处理】
若错过给药时间,应尽快补服,之后从末次给药时间起恢复原给药周期(每月一次或每 2 个月一次)。

免责声明:本网站展示的医药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疾病治疗和用药细节请务必咨询医生和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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