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喹啉-利奈唑胺方案不劣于结核病标准治疗

作者:药纷享医学部陶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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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2

目前结核病的治疗标准是以利福平为基础的六个月方案。虽然它在临床试验中是有效的,但长期坚持治疗的困难导致了现实世界项目实施中的疗效降低。此外,至少85%的临床试验参与者在治疗的三到四个月内治愈。整个六个月的治疗方案可能会导致大多数患者过度治疗。在这项非劣效性开放标签随机对照试验中,将两种为期八周的初始治疗方案与成年肺结核患者的标准24周方案进行比较,然后对持续性临床疾病进行延长治疗、治疗后监测或复发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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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为期八周的方案是利福平利奈唑胺或贝达奎林利奈唑啉联合异烟肼、吡嗪酰胺和乙胺丁醇。患者随访96周。对于主要结果,即死亡或正在进行的肺结核治疗或96周前活动性肺结核的复合物,使用初始贝奎林-利奈唑胺方案的组符合非劣效性标准,而使用初始利福平-利奈唑胺方案的组合不符合非劣性标准。持续时间较短的方案对参与者坚持治疗的动机也有积极影响。作为限制,这是一种开放标签设计,可能会引入治疗偏见。

在这项非劣效性、开放标签、随机对照试验中,接受核酸扩增试验或射线照片证实的结核的成年患者(n=675)被随机分配接受四种为期八周的初始治疗方案之一[利福平-利奈唑胺(n=184);贝达奎林-利奈噻唑胺(n=189);利福喷丁-利奈唑胺(n=78);利福平-氯法齐明(n=42)]或标准治疗(n=181)。利福喷丁-利奈唑胺组和利福平-氯法齐明组未实现完全入组。在为期八周的初始方案中,对临床疾病的持续或复发继续进行治疗。患者随访96周。对于主要结果,96周时死亡、正在进行的治疗或活动性疾病的复合物,与标准治疗(3.9%)相比,利福平-利奈唑胺组未达到非劣效性标准(11.4%调整后的差异;7.4个百分点;97.5%置信区间[CI],1.7-3.2),而贝达喹啉-利奈唑胺组符合非劣效标准(5.8%调整后差异;0.8个百分点;9.75%置信区间-3.4-5.1)。

对于以患者为中心的次要结果,标准组、利福平利奈唑胺组和贝达喹啉利奈唑酮组的平均总治疗时间分别为180、106和85天。八周初始治疗组的参与者报告说,与该方案相关的焦虑较低,接受治疗的动机较高。研究结束时,呼吸系统残疾、严重不良事件和死亡的发生率在各组之间没有显著差异。这项研究表明,将结核病管理策略从24周方案转变为更短的方案可能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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